第十二章:沙场碎铁衣(1 / 2)

乱唐 五味酒 2940 字 1个月前

范伯龙举剑自戮,鲜血喷了佐吏满身满脸,吓的他嗷嗷直叫。

“少府君,少府君,范伯龙引罪自裁了!”

自来到唐朝以后,几乎每天都看着有人死去,范伯龙是其中再平常不过的一个,秦晋不会同情心泛滥,范伯龙只能怪老啬夫范长明不择手段,为达目的,居然连亲生儿子都用作了筹码。

想不到范伯龙看起来一副斯文懦弱的模样,骨子里却也还有几分倔强之气,只可惜摊上一个混蛋爹。他不能承受事实上对同窗的背叛,又不能接受父亲无所不用其极的利用手段,也许选择自戮而亡,是解脱的唯一办法。

紧握长枪的双手随着大地震颤在有节奏的抖着,蕃军骑兵越来越近,这场遭遇战打的毫无准备,也没有半分把握,但事到临头他们已经没了选择。要么生,要么死!

秦晋手中求生的筹码有限,只有六百长枪兵和二百弩手,现在他直后悔带少了弩手,如果能多带一些或许还能提升几分生存几率。

“弩手准备!”

与长枪兵相比,弩手们的队列一塌糊涂,仅仅是凭借着本能分坐两队站在了长枪兵的两侧。听到秦晋的发令,弩手们立即将早就上好了弩箭的蹶张弩举起,箭口处微微上抬。弩箭的速度快,威力大,射出时飞行的弧度也相交长弓小很多,所以并不需要大角度朝向天空。

估计着蕃军骑兵已经进入了四百步的范围,“擂鼓,吹角!”

团结兵中有专门的吹鼓手,在打仗的时候,鼓声和号角可以有效的提升士气。随着鼓声咚咚擂响,长枪兵们不约而同将手中的长枪逐一向前放倒。

第一排的长枪兵以枪尾戳在雪地上,左脚踩住以固定,使枪身斜指向前方,第二排长枪则比第一排压低了角度指向前方,往后几排以此类推,整个枪阵前形成了一道密集而有层次的枪尖之墙。

“弩手射击!”

秦晋用尽力气将空气挤出胸腔,喉间发出嘶吼,二百支短尾弩箭随之激射而出,如暴雨冰雹一样砸向疾驰的蕃军骑兵。天色已经蒙蒙泛亮,团结兵们能够隐约看到,齐射给急速推进的骑兵带来了一阵波动,接二连三有人堕马,战马倒毙。

但这相对于敌军骑兵的总数而言,如九牛一毛。

秦晋暗暗心寒,这股骑兵规模竟在千人上下。按照此前的经验推断,即使二倍于蕃兵的团结兵也没有优势,更何况而今又在人数上有着绝对的劣势。

团结兵们按照训练排成的枪阵看起来像模像样,但秦晋也只在书中见过一鳞半爪的描绘,并没有真正的使用和见识过,究竟能否挡住蕃军骑兵的奋力一击,他也是心怀忐忑。

“不要停,弩手进行第二轮射击,把你们全部的力气,包括吃奶的尽头都用出去!”

进行着飞速思考的同时,秦晋又下达了第二轮齐射的命令,其实如此命令就等于告诉弩手们,要尽可能多的在蕃军骑兵抵达面前时,进行齐射,因为他们只有这短短的一瞬功夫,至多不会超过六轮齐射。

团结兵的蹶张弩完全压制了蕃军骑兵的骑弓,骑兵们纷纷将身子藏在马鞍之侧,以躲避如蝗如雨的弩箭,这唯一的优势有效的保护了长枪兵们不被射杀。

秦晋从前几日的战斗就已经发现,安禄山麾下的番兵们似乎不善使用令后世各国闻风丧胆的骑射战术,使用骑弓的作用也仅仅是接阵之前,进行额外的打击。这些来自西域的胡人更多凭借的是一身血勇之气。

果然,也许是在黑暗中,蕃军骑兵看不清那森森枪阵,也许是他们根本就没瞧得起屡战屡败的唐军,竟然连骑兵最基本的侧翼迂回都懒得去做,顶着一轮又一轮箭雨直直冲了过来,大有泰山压顶碾压一切的阵势。

一百步,七十步,五十步,弩手的齐射仅仅进行了四轮,眼看着只有最后一次机会。秦晋已经能够感受到骑兵铁流激起的劲风,夹着铁甲的冰冷与鲜血的腥味迎面砸来。

“枪阵准备!杀!杀!杀!”

在临战之前大吼喊杀,有助于激发士兵的血勇之气,同时也会震慑进攻的敌军。陡然间,杀声震天,秦晋不知道面前的蕃兵是否产生过些许畏惧的心里,但他清楚的可以感受到,团结兵们已经达到了临战的最佳状态,几乎摆脱了被偷袭的恐惧感。

大雪并没能阻止蕃兵骑兵的铁蹄,下一刻如惊涛拍岸撞向了团结兵早就结好的枪阵。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只须用满是冷汗的手仅仅攥住小臂粗细的枪身,静静的等着。

蕃军骑兵居然用了最笨拙的战术,直接冲了上来,秦晋还没来得及庆幸,便觉一股大力从双手和左脚传来。他手握的丈多长枪刺穿了战马的脖颈,又扎入了马上骑兵的胸膛。战马长嘶一声,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枪身撕裂了战马脖颈的皮肉,因战马冲击而弯曲的枪身失去制约力,重重的将那百多斤的马上骑兵弹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