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摩罗什长舒了一口气:“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岭表诸要塞,只要坚守,作为捍卫秦岭萧关一线进入关中的通道的前卫要塞,使得胡夏大军不得从此进入关中劫掠,但要是强攻这些要塞,费时费力,损兵折将,又得不偿失。”
斗蓬满意地点了点头:“大和尚虽然不通兵法,但毕竟聪慧过人,这么多年也见识了不少战争,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是的,这些要塞易守难攻,胡夏的军队优势在于来去无踪的机动性,利于在千里草原或者是荒野之中奔袭作战,而不利于正面作战和攻城。如果他们强攻要塞,那就正中你们秦军的下怀,靠了小而坚固的要塞城池,靠了严密的城防工事和大量的守城器械,可以给胡夏重大的杀伤,即使伤亡数万人,夏军也未必能拿下这些要塞中的任何一个。”
鸠摩罗什笑道:“确实,我们大秦的将士,无不恨透了胡夏,而且之前很多将士即使是投降之后也被坑杀,所以人人皆报必死之心,所有出征岭北的将士,在出发前,我都给他们作过法事祈福,他们都是以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意志和决绝出发的,真正在我军陷入绝境时,反而往往能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即使全军覆没,也能给胡夏军重大杀伤,他们的屠城坑俘之举,也是损失惨重后的泄愤。”
斗蓬正色道:“之前的胡夏入寇,每次都能占了很多便宜,要么是夺取了秋收的粮食,要么是劫掠了大量的人口,最不济,也能在战胜之后,缴获很多军械和盔甲,这对缺乏装备的蛮夷部落来说,非常重要。而如果是强攻要塞城池,损兵折将不说,就算打下来,也是全城守军与城共存亡,在城池陷落之前,也一定会焚毁盔甲,损坏军械,不留这些以作资敌,胡夏军就算攻下城池,也只能收获死亡和尸体,得不到任何利益。”
“这样的仗打一两场,赫连勃勃就会完全放弃攻取岭表诸城的想法了,而且,在他攻城的时候,如果长期顿兵坚城之下,无法攻克,那必然会师老兵疲,如果你们秦军这时候突然从关中出动,以精锐之师突袭胡夏围城军队,而城中守军里应外合杀出,那不是没有大破胡夏的可能。”
鸠摩罗什瞪大了眼睛:“可是胡夏军是全军轻骑,来去如风啊,我军也许可以解围,但那肯定也是胡夏骑兵主动撤走的,之前很多次就是这样,我军一到,胡夏骑兵就撤,然后我们追击,深入草原,就陷入你之前所说的那种陷井了。”
“若是我们不追击胡夏军,那大军出动,翻山越岭,就这么回去,将士们军心难平,如果几次打仗都是这样敌来我守,我出敌走,两边的消耗都不会小,只怕我们关中军民的士气,也会消磨一空了。”
斗蓬笑着摆了摆手:“大和尚,你不都说了这是围城状态下的里应外合吗?何谓围城?那就得是以绝对优势的兵力,连营数十里,把这城池围得水泄不通啊。既然是绝对优势的兵力,长期围城,那数万乃至十万左右的军队,就得长期在城外驻扎,每天的吃喝消耗,就是巨大的。”
“所以,他们只可能是让附近的仆从部落供应吃喝后勤,要让他们整个部落开到离城百里以内的地方,甚至是十里之外的草原上放牧,以这些牛羊作为每天的伙食,如果是绝对地坚壁清野,那他们野无所掠,就只能靠盘剥这些附近的部落来维持围城,不用三个月,就会把这些部落吃垮吃穷,然后,就得靠从几百里外的河套草原上的本部,运输牛羊,粮食,来供应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