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一章 做局,入彀(1 / 2)

乱清 青玉狮子 3377 字 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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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伊克桑就陪着夫人,回了娘家。

当然,所谓“娘家”,也在四九城里头。

岳母见到伊克桑,脸上的笑容,同早些时候女儿见到女婿时,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那种努力讨好、勉力维持、岌岌欲坠的笑容。

岳父见到伊克桑,可就笑不出来了,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阵白,本来一个气度雍容的洵洵君子,眼睛都不晓得往哪里看,手脚都不晓得往哪里放了。

可是,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伊夫人母女自行回避,房间里,就留下岳父、女婿两人了。

端善挣扎着开了口,“不佞之过,牵及贤婿,真正羞惭无地……”

这话听着别扭——有岳父对女婿自称“不佞”的么?

伊克桑打断了端善的话,“这些都不必说了——咱们说事儿吧!”

“啊?好,好……”

“事儿”大致是这样子的:

“我那个学生,姓李,名致远,字复圆……”

本来,端善和这个李致远,在安徽学政任上,并没有多少往来,回京之后,更是从未通过音信,上个月,李致远却突然携重礼登门拜访老师,说自己会试不第,早已弃文就商,这一次到京里来,一是捐班,二是看一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大约是要久居长安了,今后,一切要请老师指点提携。

端善想着,李致远既打算“久居长安”,他是做生意的,自然要到处钻营交结,乡试的师生关系,虽然难比会试的师生关系,不过,到底也是一条现成的路子,如何不用?因此并不虞有他;加上李致远送的几件金石碑版,既雅致,又贵重,亦叫端善大生好感,师生二人,迅速的热络起来。

半个月前,李致远对端善说,有一个同乡,姓潘,名兴邦,算是他生意上的合伙人,也到了北京,随行的,除了夫人,还有一个侄女,乳名锦儿——潘某的兄弟走得早,锦儿自幼失怙,打小就跟着叔叔婶子过日子。

李致远说,这个女孩子秀外慧中,琴棋书画,都有涉猎,除此之外,还有一人不能及之处——皮黄唱的极好!懂行的听了,都翘大拇指,说她唱的那些戏,个中甘苦,非名家不能道,难得她一个玩票的女孩子,能有这份功力!

端善大奇:还有女人唱皮黄的?

李致远笑道:其实,拿上海人的说法,这叫“髦儿戏”——上海十里洋场,开风气之先,就连戏园子里,都有女人在唱戏了。

端善连连点头:嗯,有意思,有意思!

李致远说,他这个朋友,也很仰慕老师,很想屈老师的大驾,到他的蜗居,用一顿便饭,只不过潘某没有进过学,身上只有捐班的功名,在老师面前,自惭形秽,也不晓得,老师能不能赏他这个面子?

哦,对了,我这个朋友说了,如果老师肯赏光的话,筵席之上,除了丝竹之外,也要请锦儿“下海”,曼歌一曲,为老师侑酒。

对于端善这种宦囊丰富的翰林来说,载酒看花,寻常之事,不过,“清吟小班”的红姑娘,歌喉虽佳,唱的却不是皮黄,八大胡同有一条算一条,就没有一个女人唱皮黄的,听了李致远的话,早就心痒难耐,略一思衬,就答应了潘某的邀约。

到人家里吃饭,叫人家的女眷“侑酒”,自然是极唐突的事情,不过,端善隐隐觉得,这个“锦儿”,未必就是潘某的亲侄女——就是,也是远房的——反正,不管“锦儿”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十有,是潘某专门拿来交结朝臣巨贾之用的——人家是做生意的嘛!

别的不说,单单“锦儿”这个名字,就颇叫人浮想联翩啊!

所以,“锦儿”不能算是真正的“女眷”,因此,载酒看花,亦不必有什么心理压力。

一见了面,锦儿点漆流波,一门热络心思的端善,三魂之中,已是流去了两魂了。

待锦儿正经“开嗓”,莺声呖呖,绕梁不绝,端善剩下的那一魂,也被绕没了。

酒酣耳热,李致远说道:“老师有酒了,天色也晚了,此时回府,路上只怕不大安生,老潘,你看——”

潘兴邦连声说道,“是,是!端大人若不嫌寒舍简陋,就请在此将就一晚,明儿一早,再传轿回府吧!”

端善还在沉吟,李致远即向潘兴邦微微颔首,潘兴邦高声说道,“锦儿,来!伺候端大人安置!”

就这样,锦儿和端善便“安置”到一个被窝里去了。

心满意足、通体舒泰、迷迷糊糊之中,端善听锦儿问道:“大人,你答应我的事儿,什么时候办呀?”

端善微微一怔,“什么事儿呀?”

“就是休了家里的黄脸婆,娶我续弦呀!”

端善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锦儿又说了一遍:“休了家里的黄脸婆,娶我续弦!”

端善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

妻死再娶,谓之“续弦”,休妻再娶,只能叫做“继室”,不过,端善自然无心纠缠这种细节,他“腾”一下坐起身来,厉声说道:“你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个话?”

锦儿也抬起了身子,“哟,大人真是贵人忘事!——就是方才呀!大人欲仙欲死的时候,我问大人来着,大人答应我了呀!”

“欲仙欲死”之时,说了些什么,昏天黑地的,端善已不记得了,但无论如何,我不可能说这个话!

我他妈又不是第一次碰女人的雏儿!

他掀开被子,“胡说八道!胡说八道!你必是失心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