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接人(1 / 2)

之前小舅陈国强每次去市里, 她妈都会收拾一些东西,从穿的衣服鞋子到用的碗筷篮子,装进一个大的编织袋里,让小舅帮忙背去城里, 单单大哥刘军的那一箱子书,就单独走了一遭。

破家值万贯。

每到搬家的时候, 才发现家里东西多, 仿佛永远搬不完。

她们优先拣重要的收拾, 不过粮食却放在了最后搬, 在这个吃食大于一切的时代, 不亲眼看着搬, 心里就不会踏实,而这与信任无关。

正因为有粮食, 她妈还请小舅陈国强再帮忙送一趟。

次日清晨, 天还没亮,东方刚浮现一抹鱼肚白,时钟指向五点差十五分钟, 他们便启程出发了, 因为铁锅早已收了起来,所以没有开火煮吃食, 每人吃了两个昨晚煮好的白水鸡蛋,作为早饭垫巴一下肚子。

小舅陈国强挑了两麻袋的粮食,装的是家里的大米和红薯,二哥刘华的背篓里装满了洋芋豆子以及干鱼仔干菇子干笋等之类的干货, 左手篮子里提了一只绑了的母鸡,大哥刘军扛了一口大铁锅,背上的书包里,放了闹钟收音机笔记本等之类的东西。

她妈背上背了一床大棉被,棉被里夹带一些惹眼的东西,家里的那桶油和一罐红糖以及那把菜刀等,都让她妈放进去了,棉被外面用一块灰扑扑的麻布包裹着,手上还拎有一个包袱。

刘艳拿了把火钳,提了一篮子的鸡蛋,大约有二十来个。

哪怕二哥背上的背篓,同样用灰扑扑的麻布给盖住了,但他们这一行人,这样壮观的行头,怎么看怎么打眼,所以趁天没亮就出发,绝对是明智的,要是大白天出现在村子里,一定会引起村里人的围观,他们想顺利出村都有难度。

正因为天没亮,到处一片乌漆麻黑,看不清脚下的路,走起来一脚深一脚浅的,他们只好把速度放慢一些,整个村子,此刻尚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连平常村里巡逻的民兵,他们都没有遇到,想来,有她妈昨晚送的那只母鸡的功劳。

走到公社车站的时候,天才刚蒙蒙亮,路上开始渐渐有人了,他们无疑招来了许多目光,甚至有巡逻的民兵上前来询问的,她妈拿出介绍信,那些人倒也没再阻拦。

到达车站,大家都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把东西放到地上,她妈开口给大家提气鼓劲,“好了,最累的一节路我们已经走完了,后面都是坐车,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累了,大家蹲下来好好歇息歇息。”

然后又对大儿子刘军说“军子,你看看时间,离发车还有多久”

刘军把闹钟从背包里掏出来,看了眼,“还有一个多小时。”

陈春红听了,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两毛钱和一两粮票,递给大儿子刘军,“你去公社的国营饭店看看,有没有包子或油条卖,有的话,买五个回来。”

话音刚落,小舅陈国强忙道“姐,不用买我的,我不吃。”

“我也要去。”

二哥刘华顾不上歇,忙站起来。

“好,你们俩一起去,”

陈春红笑着答应,然后扭头望向小弟陈国强,“你客气啥,我让你干力气活,还能让你饿着,都说了多少遍,还总跟我讲客气,你再这样生分,下次我宁愿找大姐帮忙,都不找你了。”

一听这话,陈国强瞬间没了声气。

相比于二哥刘华跟没事人似的活力十足,刘艳累得动都不想动,蹲在地上,两手扶着篮子,无聊地数了数篮子里的鸡蛋,为了防止碰坏,篮子里垫了一层砍碎的稻草,刘艳仔细检查了一下,这一路走来,没有碰坏一个蛋。

没一会儿,大哥他们回来了。

今天运气不错,碰到饭店有肉包子,只是价钱比较贵,一毛钱一个,菜包子是三分钱一个,大哥身上有私房钱,自己垫了三毛钱,买了五个肉包子,要不是粮票不够,他都再想多买几个。

陈春红接过肉包子,又给了他三毛钱。

现在的包子,比后世大个许多,刘艳接过白乎乎的大包子,双手拿住,立即闻到一股勾人的香味,低头啃咬了一口,又松又软,十分好吃,里面的肉,肥而不腻,特别的香,份量也足,倒是值一毛钱。

果然,只听她妈吩咐大哥刘军道“军子,你再去买十个回来。”国营饭店的肉包子不是天天有,这次算运气好,让他们碰上了,自然不愿放过。

“妈,你们在这吃包子,我去。”

二哥刘华自告奋勇道,在回来的路上,他等不及,快速消灭了一个,所以现在大家在吃,他只好在旁边看着。

“你去可以,但不许偷吃。”

“我再吃一个,”

二哥刘华双手合十,恳求道“妈,我还没吃饱。”

“行,你要吃就再吃一个。”陈春红有些无奈,把钱和票递给他,自分家以后,她再没饿过孩子了。

“我和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