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来的不是时候(1 / 2)

用猫狗都嫌弃,来形容归家后已经有好几天的刘春生, 再合适不过了。

刘军以前挺羡慕二弟刘华的, 他爸一回来, 恨不得把二弟时时带在身边, 干啥事都带上二弟,可是现在换成了他自己, 尤其是跟他爸一起出了两趟门后,他一点都不羡慕了。

偏偏他爸出门,还喜欢带上他了。

到了队里其他堂爷族叔家里, 他爸不知道怎么说话时, 就直接推他,让他说话。

二十九去公社的集市赶集, 这个集市, 是泉峰公社下面几十个村子的村民自发组织形成的, 集市上摆出来卖的都是一些农副产品,还有村民自产自制的吃食,在这里,可以直接用钱购买, 不需要票证,甚至偶尔还能见到村民直接物物交换。

当然,也有队里为增加盈收,摆摊位卖队里的特色出产,譬如刘老头编的那些竹制品,交到队里计工分的, 也让队里的干部带人挑出来卖,在集市上摆了一个摊位,卖的收益,归队里所有。

集市就摆在公社大食堂隔壁的那条长街上。

去年过年前后,因政策收紧,这个集市没有开,刘艳没有来过,今天一到集市,只觉得眼睛不够看,到哪哪都是人,而摊位上所摆的东西,看起来十分朴实,种类特别繁多,刘艳的眼睛都放在吃食上,江米条、米花糖、小麻花、雪花糕,还有炸麻叶等等,竟然都有。

不像后世,吃食有独立的包装,吃完后,产生一大堆的包装垃圾,现在这些东西,都是村民或队里一起做的,直接用箩筐挑出来,摊开堆在圆簸箕上,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大家要买,需要自备装东西的盛器,就是称重量的称,都是好几家公用。

刘艳庆幸,她妈有先见之明,带了好几个空的饼干盒子和一些油纸,还有几个大篮子。

刘家村没有种麦子,刘艳一直误以为,这个地方没有麦子,后来才听她妈说,泉峰公社附近,有几个村里,山凹上长有野麦子,年景好的时候,也能收一些。

过年始终是个重要节日,备年货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

身处不同的时代,大家的行事方式,多多少少有些相似,抢年货就是其中一种,跟后世一样,临近过年,东西跟不要钱似的,大家抢着买,挤着付钱,只要家里稍微有一点,到了过年这段时间,都不会亏待孩子。

所以,整个集市上,吃食占了半边天。

陈春红交待大儿子刘军看住小女儿刘艳,就投身到抢年货的浪潮中去了,二哥刘华和那个爸刘春生,跟在后面帮忙提东西,刘春生长得牛高马大的,往哪一站,都很打眼,又一脸严肃,几乎没人往他边上挤,刘艳和大哥刘军紧跟在他后面,才没让人给挤了去。

从小孩子玩的螺陀弹弓,到家里常用的瓷碗坛子,集市上面应有尽有,她妈一口气就摸了两个大坛子,让刘春生拎着,说是明年夏天的时候,用来泡酸菜,之前没遇到合适的,一直没机会买。

一行人,从集市的这一头,买到集市的那一头,走出来时,连刘艳怀里也抱了两个大饼干盒子,盒子里装满炸麻叶和江米条,大哥刘军提了一篮子的鸡蛋,还有几枚鸭蛋。

家里养了两只母鸡,但下的鸡蛋远远不够他们吃的,现在天气冷,母鸡都不怎么爱下蛋了,她妈昨晚关鸡窝门时,还在鸡窝里念叨,赶明儿要杀一只母鸡,过年炖着吃,给大家好好补一补。

今天上午出门前,听到鸡窝里传来咯咯哒地叫声,二哥刘华跑去捡到了一只鸡蛋,也不知道,那只母鸡是不是让她妈的话给吓了,赶紧下了枚蛋。

只见陈春红怀里抱着一大叠土麻布,是用路边的野麻编织的,一只手腕上,还挂着一个大篮子,篮子里装有糯米粉和一些小吃食,刘春生要把那个篮子接过去时,让她给喝止住了,“你好好拎着那两个大坛子和那些瓷碗陶罐,小心一点,别给我磕了碰了,特别是两个大坛子,轻易买不到,我有大用途的。”

得了这话,刘春生幸怏怏地罢手。

刘华肩膀上扛了一布袋小麦,大约三十多斤左右,在集市上,从头到尾将近十个摊位,合起来,陈春红才凑了这么一袋子,最小的推位上,只有半斤,最多的,也不超过五斤,还都是带壳的,要回家自己把壳舂掉,再磨成粉。

因为三个孩子都爱吃饺子,去食品站买富强粉,不仅要钱,还要票,所以,刚才看到了,她便动心买了下来。

回去不比来时,手里提了东西,走得慢了许多,特别大哥刘军还有刘春生手里的东西,一定不能磕到,上午出来时,村子里的人差不多一道出门,结伴而行,眼下回去,除了碰巧,一起把需要的东西买好了,又没有要在集市或公社办其他事情的,才能一道儿走。

刘艳家里,得益于她妈陈春红的快手快脚,看中什么立即下手,没有犹犹豫豫,抢东西的时候,也冲在最前面,所以他们是最早从集市中走出来的一批人,之前来时,二伯还和那个爸说一道回,眼下,二伯娘朱红英,还站在集市中间窜来窜去,一时半会肯定出不来。

“不等了,我们先回。”陈春红发了话,她也不爱和朱红英一道走,朱红英喜欢攀比,她不想和朱红英在路上比来比去的,要是比不过,又犯红眼病,听她说怪话。

刘春生想去告诉二哥刘来生一声,可大家手上都有东西,不得空,旁边的刘军看了出来,直接道“不用特意去告诉,二伯出来,看不到我们,会知道是我们先走了。”

眼下,刘春生对大儿子刘军比较信服,既然大儿子都这么说,二哥应该不会怪他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