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绅士风度(1 / 2)

刘在野最近一直在相亲, 什么样的女同志都愿意相一相,毕竟三十多岁,眼看奔四的人了, 总得结个婚嘛, 不然他难道一直就这么单着

今天来相亲的只是个小学老师, 叫王琴,虽然说工作一般,口气还挺狂“你明白吧,有我在,孩子的教育就不成问题,而你呢, 在市公安局只是个副手,这也不行,你得是一把手, 以后能升到省公安厅才行,我不喜欢不上进的男人。”

“啥时候能结婚”刘在野不知道具体该怎么相亲,就想直奔主题。

“那你现在有什么呢,房子公安局分了吗, 体检做了没, 我听说你前妻有乙肝, 你自己有没有被传染,要你也被传染了, 那我可不成, 我的丈夫必须干干净净, 没有传染病。”王琴说。

刘在野在玩盒火柴,啪一把拍桌子上了“我就问你啥时候能结婚,要不今天晚上就住我家算了”

啪的一巴掌“人渣,感情你啥都没有,这是想骗我上床啊这是”

王琴拎起自己的包来,转身就走。

刘在野已经相过无数次的亲了,抹了把脸嘴里骂骂咧咧“结婚不就是上床的问题吗,你要愿意,咱现在就领证,成吗”要说房子,他刘在野没多少

这可把王琴给气的哟,直接一杯水就泼过去了。

刘在野相亲不成,还给僖落了一通,转悠来转悠去,鬼使神差,就又转悠到军区去了。

常丽萍现在在库房做管理员,比原来洗碗可轻松多了,当然下班也早,下午五点半准时下班。

今天常丽萍很开心,那不当时她被误认为是间谍的时候,齐力把她给抛弃了嘛,今天那家伙打电话来,居然说自己要调到秦州市来当一把手,就问常丽萍,来了就可以结婚吗

常丽萍原来当齐力是条狗,现在亦然“啊呸,你可等着去吧你,我在难中你都不救我,现在想娶我,你想得美。”

“常丽萍,你现在可不是歌唱家了,我愿意娶你是看得起你。”齐力在电话里说。

“我一辈子都看不起你。”常丽萍答的很干脆。

齐力那样的男人,大难临头各自飞,那怕他是省上的一把手,她都懒得尿他,还市上的一把手,哼。

端着打来的饭,常丽萍美滋滋儿的往宿舍走呢,一棵松树后面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就把她给拽住了。

“那玩艺儿你还没补吧”刘在野说。

常丽萍愣了半天,才想起来,他说的是处女膜。

这女的长的漂亮,皮肤是真好,嗓音又动听,白的跟只雪兔子似的,但脑子不太够用,当然,主要是刘在野太流氓了,跟她原来见过的男人全然不同的流氓性质,让她简直无法应对。

“没补就好,反正一次也是搞,两次也是搞,要不咱今天再开个房,你解决一下我的需求,我也解决一下你的,过阵子我给你联络一下,万一北京,或者上海也能补呢,你说是不是”刘在野现在为了上床,已经丧心病狂了。

常丽萍害怕啊“注意纪律,要给人看见再举报了,我还活不活啦”

“你还有名声吗我带你开房,去我家也成,反正你也缺男人,我也缺女人,不就干一炮嘛,多大的事情,乖啊,赶紧走。”

这就对了嘛,于其那么麻烦的相亲,不如找一个长的漂亮,还没脑子的炮友,只要花钱就成,多爽的事情。

常丽萍因为怕要闹出风纪问题,不敢大吵大叫,拿饭缸子挡着脸,把军装脱了揉在怀里,悄悄摸摸的,就给急色如狗的刘在野给拉走了。

宋团今天所遭遇的,可以说是他人生历史中最严竣的考验。

因为人多,又因为孩子们大了,他是买了三张卧铺,三张硬座,和孩子们轮换着来,他们白天睡觉,孩子们在硬座上玩,晚上孩子们去睡觉,他们座硬坐。

三天三夜的旅程,这样安排,才不至于到了北京之后人仰马翻。

但是,夜里坐硬座,那是真熬人啊。

“承泽所在的连队,是南海舰队的抢滩突击部队,首长叫沈三强,是沈老的大侄子吧。”宋团说。

韩明点头“是,沈三强是我大舅子,他家那个大儿子沈星火也在抢滩突击部队。”

基本上元老,上将级别的这帮子首长们,孩子们叫什么,在哪里,那都是保密的,李承泽在信里提过沈星火,说这小子是自己的莫逆,74年海战的时候他俩一起抢滩金银岛,那小子比他还生猛。

这样说起来,转来转去,大家都是一家子啊。

“这个夜里坐火车就是难熬,小苏怎么看起来没精神似的,吃个鸡蛋吧。”韩明说着,磕破了一个鸡蛋,还专门从自己的旅行包里翻出盐巴来,细细洒上去“来,吃一个提提神。”

苏向晚接过鸡蛋,心说看看人家韩明这润物细如水的献殷勤,冷扫了宋团一眼,咬了一口。

“最叫人意外的就是齐力了,原来他是跟着慈禧混的吧,但是74年的时候他临时倒戈,现在居然还在北戴河会议上给自己搞了个副秘书长。”韩明又说“那家伙跟你有过节的吧,这趟去了你低调一点,谁知道他会不会为难你。”

宋团是军人,顶天立地,而部队上呢,又不像官场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为了能在北戴河的会议上能真正为国家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来,正在埋头苦读富国论呢。

不过,宋团低头读着书呢,突然就闻到一股异常的浓香味儿。

夜里人全是东倒西歪的,走廊里睡满了人,而韩明呢,跳着脚就从车厢的那一头踮着脚走了过来。

“真香,这是啥东西的味道”

“是啊,真香,说不出来的香。”给韩明不小心踩着的人全睁开了眼睛,争向往他手上的保温杯里嗅着。

“雀巢咖啡,速溶的,没听说过吧”韩明笑嘻嘻的把保温杯推了过去“来来,小苏同志,喝一口提神,这个啊,我都舍不得喝,专门给你备的。”

虽然说三十年代就有速溶咖啡了,但是在华夏国的七十年代,这玩艺儿不说绝迹,近乎是不可能有的。

就跟方便面似的,物以稀为贵,苏向晚上辈子可不愿意喝这种速溶的玩艺儿,但现在,在这难熬的夜里,这杯咖啡是真的诱惑到她了“哎呀,这可真是香,快来,我喝一口。”

宋团嗖的抬起头来,就见韩明先把保温杯滴到自己的手腕上,滴了一滴,然后说“不烫,快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