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被割掉的那块肉(2 / 2)

巫术法则 不问先生 2214 字 7天前

波斯的大流士王更是把太监职业发扬光大。

在中国太监只能是宫廷才能拥有的,也就是皇帝老儿的专利。

但是波斯的大流士王时代,却把太监推向了民间,取名叫做阉奴。

他们挑选年轻英俊的罪犯,一定要英俊的,然后阉割当做奴隶卖掉。并且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出得起价钱,就可以买卖阉奴。

这些阉奴被买回去之后,除了要干普通奴隶要干的活之外,如果碰上有断臂之癖、龙阳之好的男主人,还要满足他的要求。

不但如此,大流士王还命令被他征服附属国,每年除了向他进贡金银珠宝之外,还要送500个年轻俊美的阉奴做贡品,给王室使用。

《权利的游戏》里面受“龙母”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控制的无垢者军团,真实出处差不多就是这个时期的民间阉奴贸易。因为经过训练的阉奴坚忍、忠诚、少欲,是非常不错的死士和护卫。无垢者其他的武力方面,则参照了古希腊重装步兵或古罗马战士的特征。配有长矛、短剑、盾牌等良好装备,严守纪律,受过高强度的军事训练。

阉奴流传到阿拉伯之后,阿拉伯国王更是把他细化升级。

他们把阉奴分成两种,一种是黑人阉奴,另一种是白人阉奴。

黑人阉奴是非洲人,他们被分配到后宫去侍奉皇妃们,因为他们是被全部阉割的,所以这些人没有生殖能力和欲望,放到后宫去不会出乱子。

白人阉奴就像李莲英、魏忠贤这些人一样,伴随在皇帝的身边,但是他们不允许去后宫,和后宫的黑人阉奴泾渭分明,不允许相互走动。

因为这些来自欧洲的阉奴是属于半阉割形势的,他们也许还有那么一丁点的能力,怕万一擦枪走火发生祸乱后宫的事情。

更奇葩的就是……

在罗马帝国时代,有一种丧心病狂的习俗,简直比现代人的变形手术还要让人无法理解。

当时在罗马有一个叫赛贝尔的宗教组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举行一次宗教祭祀仪式,吸引更多的人入教。

在祭祀仪式中,男性信徒必须装扮成赛贝尔的儿子,传说神仙赛贝尔的儿子是被阉割过的。所以,这些男性信徒为了入教,就会在祭祀大会的现场,极度欢乐气氛当中,众目睽睽之下,在人们的欢呼当中拿石刀(注意,不是金属刀)割去自己的命根子。

割掉之后,经过止血稍作休息,在一群敲锣打鼓的人的陪伴下,这些人就会手握自己的命根子在大街小巷游行,当他们走到某一处时,把自己的命根子扔进一户人家的院子里。

这户人家发现之后,就会非常高兴,会很虔诚的感谢扔东西的人,并把他的命根子经过处理保护起来,挂在家中最高的地方。然后准备一套崭新的女装给他穿上,认他为“养女”,从此落户到这里。

建立了四帝共治制的——东罗马改革皇帝戴克里先的时代,他大量启用和重用太监控制朝堂,这时太监又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