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赵武灵王当年所说过的一句话。
“胡骑行动飘忽,若欲驱逐之,或臣服之,非徒兵足以胜任。”
正是在这样的方针政策下,赵国在击败了楼烦林胡两部之后并没有赶尽杀绝,反而威逼利诱将这两部收为己用,其中楼烦部更是整个部落投诚成为了赵国的子民,每年都会从赵国获得粮食,渐渐的开始融入赵国之中。
这名楼烦骑兵流利的赵语就是赵国政策的一个证明,事实上李牧所率领的这支五百人的赵国骑兵之中,至少有四百多人都是林胡和楼烦人。
毕竟在马镫马鞍等马具没有普及的年代,游牧民族培养一名骑兵的成本几乎是零,比农耕民族要强了几百倍。
李牧看了看身边的部下们,发现不少人的马鞍旁边都挂着匈奴人的脑袋,不过由于匈奴人的脑袋只有几十个的缘故,显然并不够分。
李牧笑了一笑,道:“那便继续南下,跟着这群匈奴人走!”
作为在高阙塞驻守了好几年的老兵,李牧对于匈奴人的底细还是非常清楚的。
通常来说,匈奴人的番号都是有水分的,一个万骑一般也就五六千人。
除非是休利单于直属的精锐骑兵,否则的话匈奴的万骑基本不可能达到八千,而休利单于的麾下如今也不过只有一个九千人的直属万骑而已。
像这样匈奴小部落的千骑,撑死也就六七百人,和李牧率领的五百赵国骑兵数量相差不大,李牧甚至觉得自己的胜算更高一点。
李牧一拨马缰,一马当先率领着身后的五百名赵国骑兵急速南下追赶匈奴人。
这一跑就是两个时辰。
眼看已经是日落时分,一座小村庄突然出现在了李牧的面前,几道浓烟从村庄之中冒出,呼啸的秋风隐约带来了几声尖叫,还有牲畜在村外乱跑。
“不好!”李牧心中一紧,双腿下意识的夹紧了马腹,开始加快速度。
在归顺赵国之后,林胡人和楼烦人经过了几十年的时间也有一部分人慢慢的习惯了定居生活,开始和赵人混居,这种小村庄便是由此而来。
照理来说,在见到长城烽燧之后,县长便应当传令各地,十里八乡的居民都应该用最快的速度撤入附近的城邑之中,但这座村庄不知为何却并没有撤退。
可此时此刻已经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了,马蹄翻飞间李牧已经带领着自己的属下们飞速的接近了这座村庄,火光冲天的村庄之中已经处处是匈奴骑兵肆虐的身影和赵国民众的惊慌惨叫之声。
一小支匈奴骑兵在村外游弋,每当见到村民逃出的时候便纵马追上,肆意砍杀射杀。
鲜血淋漓,滴滴自匈奴骑兵的刀锋落下,再配上那狰狞的面容和猖狂的笑声,更显出赵国民众的凄惨和无助。
“混账东西!”李牧一下子就红了眼睛,从背后取下长弓。
双方之间的距离急速拉近。
直到这个时候,村外的这一小支匈奴骑兵才注意到了李牧所部滚滚而来的烟尘,并且很快就认出了李牧所部的身份。
“赵国人,是赵国骑兵!”一名匈奴百夫长惊慌大叫,显然根本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竟然会有如此之多的赵国骑兵出现在此地。
李牧深吸一口气,搭弓上弦,用力拉满,瞄准。
整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时候瞬间就变得缓慢了下来,李牧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百步之外的匈奴百夫长,甚至能够清楚的看到对方那左脸上丑陋无比的大痦子。
“死去!”
李牧心中默念一声,果断无比的松开了拉弓的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