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斯在搞什么?就不怕枪声把镇子里的敌人都惊扰了?不对!那不是“鲁格曼烧火棍”的枪声,肯定不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来不及多想,库尼森拎着枪跑回到系着马匹的地方,解绳上马一气呵成,头也不回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奔去。出了树林,看到已经烧成一堆灰烬的飞行器残迹,稍稍减慢了速度,大致观察了周围的情况,然后继续骑马前行,没几分钟便看到了倒在草地上的同伴。
“卡伦斯!卡伦斯!”隔着好几百米,库尼森便急切地高呼同伴的名字。
倒在地上的卡伦斯已经无法说话了,他艰难地举起左手,往山包那边指。
库尼森不明所以,见自己的同伴一息尚存,他扬鞭策马,飞奔过去,发现卡伦斯的右臂已经脱离了身躯,右胸缺了一块,从伤口流出的鲜血将偌大一片草皮染成了绛红色。
“坚持住啊!卡伦斯!”库尼森下了马,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同伴身旁,从对方口袋里扯出急救包,撕开包装,止血棉、止血药、绷带什么的一股脑往他右胸位置的伤口上招呼。
卡伦斯急切地冲他摆手,见他依然没能领会,使出最后的力气推了他一把。
就在这一刻,子弹破风而至,蹭着库尼森的脸颊飞过。
库尼森惊呆了,他下意识地身手摸了摸脸,满手鲜血,也不知是自己的,还是卡伦斯身上的。
卡伦斯极其艰难地发出了几个音节:“有敌人……”
库尼森转过头,两眼看着不远处的山包。他看到了飘散的硝烟,看到了异样的草丛,看到了反光的狙击镜。这一刻,他忽然想起了博格维因上校教导过的狙击与反狙击技能;这一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和卡伦斯一样,成为了某个狙击手的猎物。
“混蛋……啊……”库尼森瞬间爆发了,他如同一头受伤的野兽,手抓步枪,原地跃起,疯了似得朝那山包冲去。这个时候,他在巴斯顿军校所学到的战斗技能以被动技能的方式展现出来:在近乎全速冲刺的情况下,他压低身姿,不断改变方向,宛若一直躲避恶狗追击的猫,又像是一只全力捕捉羚羊的猎豹,只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他就已经冲到了距离那山包不到1000尺的位置,感觉再努一把力就能冲过去,狠狠一枪托把匍匐在那里的狙击手砸个脑浆迸裂。可就在这时,枪声响起,子弹不偏不倚地射中了库尼森的右大腿,在高速飞行的尖头弹面前,健壮的肌肉和坚硬骨胳就像是薄纸一样脆弱不堪……
伴随着吃痛的一声惨叫,库尼森重重的栽倒在地。这个体格魁梧的军校学员毕竟只是个刚满二十岁的青年,既没有见识过战争的残酷一面,也没有做好流血牺牲的心理准备,甚至在几分钟之前,他的思维还停留在和平年代的一场常规演习当中,觉得自己的同伴有可能是碰到了枪走火的情况,于是匆匆赶来救助,殊不知自己面对的是何等恐惧的一幕!
抱着血淋淋的断腿在地上滚了几圈,库尼森停止了嚎叫,他咬着牙,闭着眼,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急救包,颤抖着撕开,用绷带扎住大腿根,再用止血棉强按住伤口,然后咬开止血药包,将具有止血消炎功效的药粉往大腿伤口上撒……在这短暂却漫长的两分钟里,他熬过了人生最难熬的阶段,通过了一场最残酷、最恶劣的考验,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战士所需要的坚韧毅力,但他没有机会再去体会这全新的人生境界。
视线中,那个“草丛”站了起来,用一双冷酷无情的眼睛注视着以正确方式完成自救的库尼森,然后端起了手里那支带有狙击镜的步枪。
枪声再度响起的刹那,库尼森突然想起来,这枪声的确不是“格鲁曼烧火棍”所发出的,它清脆而利落,就如同长笛之于小号、铜钹之于大鼓,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特点。在博格维因上校的狙击特训课程上,他曾听过这种狙击枪的枪声,那是通过层层考验,走到最后几堂课程的学员才有的“殊荣”。
他记得这种狙击枪有个贴切的名字,“猎鹰”,是诺曼帝国费耶诺特皇家兵工厂的独家专利。因构造精密、射程精度俱佳而闻名,其价格是一般狙击步枪的五倍以上,虽然被列为禁止出口物资,但因战争、走私以及高层赠礼等多种缘由,有不少流落到了其他国家,成为私人藏品以及精锐特战部队的特有装备。
第二发尖头弹,无情地射进了库尼森的胸膛,从他的后腰位置穿出,一头扎进了染血的泥土。
库尼森两眼圆睁,牙缝里挤出最后一句:“该死的诺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