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四章 新修订的律法(1 / 2)

权倾南北 然籇 1256 字 11天前

李荩忱颔首,人心各不相同,自己觉得大家都能够聚集在大汉的旗帜下向前进,但是每个人之间不可能真的放弃掉自己的成见或者其余羡慕、嫉妒等等情绪,因此被排挤的相互联合、有争权夺利心思的相互勾结,也在情理之中。

往往朝堂内外表面上看上去的平静,背地里也总是充满勾心斗角。

李荩忱身为皇帝,当然知道自己能够看到的很多情况下都是官员们刻意为自己展现出来的一面罢了,甚至一些人脸上的笑容有可能都是假笑。

所以他也必须要借助御史台之手,维持自己所看不到之处的秩序。

甚至假如真的迫不得已,李荩忱并不介意动用白袍。

原来的时候他不理解明代为什么会有层出不穷的这厂、那厂,现在才知道,还是这种手段方便快捷又有震慑力啊。

不过李荩忱也尽可能的不把希望寄托在白袍或者组建新的锦衣卫之类上,锦衣卫这种东西,一旦自己开了一个头,后人又会陷入不断地组建新的部门以制衡锦衣卫的死循环之中,明朝内部监察力量有很大一部分精力就耗费在了不断组建这些密探部门上,而这些部门相互之间又争斗不休,最终导致真正督查百官的事情没有做好,自家人的相互攻讦陷害倒是不少,最后已经很难让人判断这些部门到底是因为真的抓住了把柄还只是罗织罪名把人捉拿住的。

正如刚才杜齐所提到的,李荩忱现在既想要督查好百官,又不想借助于诸如锦衣卫这样的力量,也不是没有他的底气,这自然就是大汉现在已经完成初步修订,越来越完善的律法。

历朝历代实际上都有自己的律法,有的成文,有的不成文,而华夏自身的律法体系逐渐成熟实际上也要等到明清之后,至少在唐宋时期,无论是朝廷上决定事宜还是地方州府断案审判,也都依靠的是道德约束罢了,刑部所提供的,实际上也不过只是一些基本的规则和粗浅的惩罚罢了,除了一下很好判定的大罪之外——比如谋反,其余的罪名应该如何判决、应该如何惩罚,主审官员是有很大自主权的。

但是这在大汉就不一样了,大汉新修订的这一版律法,与其说是修订,倒不如说是把之前很多没有覆盖到的方方面面都囊括在其中,单是成文的主体部分厚度就比之前足足增加了两倍。这是什么概念,这简直就是重新写了两部和以前一样的律法。

这也是为什么沈君高最近的心情一直很不错的原因,完成这么一部让世人啧啧称奇的律法,终归是有自豪感的。虽然之后如何推行这大部头的律法并且让世人逐渐熟悉其中的条条框框,也是一个颇为艰巨的任务,但是至少咱们先完成了第一步,也值得骄傲一下不是?

历史上以律法治理国家并不是没有先例,比如那个被称为“暴秦”的秦朝。似乎看上去以律法治理国家并没有带来什么好结果。但是大家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年的那个西秦也的确是因为重用法家方才强盛起来。而在后来的汉朝,也不是没有自己的律法的,毕竟没有律法,就让下面的官员彻底没有了束缚。

而且大汉的律法和大家印象里的前朝律法、史书记载里的秦朝律法又各不相同。诸如南陈、北周等等的律法自然很简单干脆,甚至充分的体现了什么叫做“乱世当用重典”。

而再看看秦国当年的律法,实际上和这些乱世王朝的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动辄就是连坐之罪,邻里尚且要受到波及,更何况是一家一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