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受欢迎(2 / 2)

天生就会跑 丧尸舞 2670 字 9天前

“没事吧?”叶钦看着退了一步,看着面前的女生问道。

女生先是蹙了蹙眉,接着抬头看清是叶钦后,洁白的脸蛋唰一下就红了,也不等叶钦再问,一下子低着头就从他身边钻了出去。

“好像不是我们班的。”叶钦歪着头,看着离开的女生有些疑惑,也没有去多想。

进了教室,直接走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

刚伸手要从抽屉里拿出书来预习一下,突然就看到了书本上面躺着一个粉色信纸叠成的千纸鹤。

叶钦稍稍愣了愣下,现在离下午上课还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来得算早,这个时间点教室里也就个人,大部分学生都会在最后上课前的二三十分钟才到教室。

而这个千纸鹤,再联想方才门口碰到那个女生的样子,答案呼之欲出。

叶钦随手拆开了千纸鹤,其实不用看,他也大概能够猜到是什么。

打头是对他名字的称呼,字迹娟秀,写得很工整,然后是一大段说什么时候注意到他,对他多么多么有感觉的话,之后还有夹杂着一段不知是从哪扒拉来的歌词还是杂志上的句子,看得叶钦都有点脸颊发烫。

随手将拆开的信纸塞进一本书里夹着,叶钦也就不再去理会。

叶钦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人家说,也不知该怎么回复,基本就这么夹在书里,然后不去管它。

这已经是他收到的第三封了,谁写的也有署名,偶尔甚至在外面走廊上还会遇到,有那么一次还被人围住,几个女生推搡着一个脸红红的女生走到他面前,但总是没有说话,他总是很快就跑开了。

同桌孙宇光偶尔还会调侃他,说他自从参加了第一次校运会之后就变得特别受欢迎。不管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年段上,很多女生都知道他的名字。

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但想来大抵是从那次校运会之后,很多人开始认识他。再然后,市里比赛的成绩,还有省里比赛的成绩,通过校园广播传了出去。学校组建田径队,他始终日复一日的在傍晚放学之后,出现在学校的操场开始训练,即便那个时候时间并不早,是在放学以后,但学校内还是有很多人注意到他。

这种感觉很奇特,比起刚刚进入学校的时候,犹如一个小透明,到现在偶尔会受到一些女生的关注目光,甚至是信,叶钦自己内心偶尔多少会有些自喜,毕竟,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受欢迎能被人喜欢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当然,现实不是小说和影视剧,他体育好一点,在学校知名度比其他人高一些,有些女生会注意到他,但也没有达到什么人见人爱的地步。

只不过是在这个阶段,在秀水这样有些闭塞的小地方,男生女生还远没有被世俗所浸染得那么严重,仅仅是从家境衣着去看一个人。学校好的,体育好的,总是很容易吸引到学校其人的注意。

像孙宇光这样大中午下课后去操场上抱着个篮球去打球,叶钦就知道,他可不止是因为喜欢打篮球而已。

叶钦现在也真没有太多想法,白天要正常上课,傍晚要训练,每天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的,偶尔有那么一点悸动,但很快又会被学习压力和忙碌的训练给压了过去。而且,在他抽屉铅笔盒里面,还始终压着一张临州断桥残雪的照片。

再想到接下来,马上要去燕京的比赛,叶钦想想身体偶尔都会有那么点战栗起来。

“要不燕京比赛了,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情况?”

对于还在遥远的燕京,叶钦心里还充满了许多的向往,又带着几丝对于比赛的不确切。

聂方平只告诉他是一场内部测试的选拔赛,但具体是什么比赛还没有和他说,但想来在首都的比赛,肯定是很多厉害的选手。

叶钦从位置上站起身走到教室窗户前,站在四层楼高的教室上已经有不错的视野,远处低矮的民房密密麻麻的铺陈开,高大突兀的电线杆毫无规则地林立其中,如同五线谱一样纵横交错的电缆电线闭路电视线从空中穿过。

“我应该会赢的吧!嗯,肯定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