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紧急会议(2 / 2)

综合本案掌握的信息资料、物证等,我本人判断这就是个刑事案件,而且作案人穷凶极恶、灭绝人性,极有可能继续作案。”

钱枫迅速喝了口茶水,说道:“我作出以上判断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抛尸地点都是城乡结合部,且附近没有监控摄像设备,可见作案人有反侦查意识;第二是我国对尸体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相当严格,还有丧葬风俗因素拘束,在三个月内能搞到6具尸体,没人能办到,且初查了本市及附近市、区、县的医学院、火葬场、太平间,均无丢失或转出相似尸体的记录,证明尸块来源大概率是由于死者非正常死亡而获得,死者死亡原因大概率是他杀;第三是死者被分尸,尸块被抛弃在隐蔽的地方,且尸块大多数有被煮过的特征,作案人的故意性、目的性明显,若不是为了掩盖罪行,何必这么做?”

“同志们,我希望你们有与我不同的想法和思路,或者有问题也行,大家要积极发言,共同推动快速查清案情。”钱枫话毕,用目光扫视了会场一周。

会场鸦雀无声,不是大家不想说,而是都清楚参会的人都是刑侦系统的行家里手,钱局长的研判与自己推测又基本一致,手上也没有物证、卷宗等资料,只有刚才播放的现场视频和照片,担心言多有失、马失前蹄。

参会的局长们都稳得住,队长们更不敢在领导之前冒泡了。等了十几秒钟,会场依然鸦雀无声。

“钱局,我同意您的判断。”方剑作为刑侦总队长提前发言,或许是为了化解会场的尴尬气氛,也或许是真的着急了,距离向领导汇报工作只有11个小时了。

“都同意我的看法?”钱枫问道。

“同意我看法的同志请举手。”

会场所有人都举了手。

“都举手也不能解决问题呀,我们办案是要讲证据的,我能拿推测、研判的结论去汇报吗?”钱枫有些生气了,这时候他需要有人能给他一把钥匙,一把能打开案件突破口的钥匙,哪怕只有一个人也好呀,但是没有。

“既然大家都认为是命案,我们就暂时不讨论案件的性质问题了。下面我们分组讨论,省厅二位领导和市局的同志为一组,区县的同志为一组,讨论如何能在11个小时内侦查清楚案件的性质,具体思路,可行性方式方法等,还要注意侦查过程中不能引起市民的恐慌。讨论十分钟,开始!”

钱枫说完,快速喝了口茶水,立即与方剑开始谈论了起来。

趁此机会,姚振华跟郑毅打了个要去厕所的招呼,出去了。

其实,他是以上厕所为幌子打电话去了,速度地一共打了三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打给了他的妈妈李素芬的,因为到十八里派出所工作,他有一个多月没有在家里住了,告诉妈妈自己回来工作了,让妈妈准备一下,以后要在家里住了。

第二个电话是打给上官可可的,不是他要找上官可可,而是他要给实习同学有华安排工作,因为没有她的电话号码,所以打给了上官可可。

上官可可接到电话,得知不是找自己的,虽收敛了小激动,但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姚振华在电话中告诉有华,下午十八里派出所民警刘岩来接她,让他们带两个协警一起去蹲点,守株待兔,还要找上官可可要“警察八件套”、警队通讯录和刘岩的电话号码。

第三个电话是打给刘岩的,让他下午去刑警队找上官可可接一个实习同学,晚饭后一起回十八里镇去蹲守,还要带着协警“大牛、二牛”。最后嘱咐了刘岩一句“有情况先联系,增援到了再抓捕”。

电话完毕,过了六分钟,姚振华匆匆回到会议室,刚要坐下。

“姚振华!一会儿你代表你们组发言,希望你能告诉我你们组讨论出来的办法!”因为谈论声音很多,钱枫的声音更大,立刻压制住了所有嘈杂的声音,会场一下安静了,盯着姚振华和钱枫看,都认为姚振华今天撞到“钉子”了。

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郑毅拍了拍姚振华的腿,没有说话。他了解姚振华,知道他肯定是有事才借故出去的。他不担心姚振华的专业能力,只是担心他是刚回来工作,心情是否真的好了些,是否能集中精力分析、研判案件,小组能否谈论出有效的可行性方案……。

“继续讨论三分钟。”钱枫话毕,会场立即结束了安静,又热火朝天的谈论了起来。

被市公安局长当众点了名,常人都会认为是“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但姚振华非但没有这样的感受,他反而全身像过了电一样,神经系统都被调动起来了,像是瞬间打通了任督二脉,一切都能超长运转了,特别是心智,有些已升华的感觉。

他自从妻女因交通事故去世后,整个人是生无意义、死也无恋的状态,特别是听到噩耗之后的那些日子,眼睛看什么都是昏的,连太阳都是黄色的,躯体无心智,生不如死。

后来,分局领导实在不忍心看他那么痛苦,觉得他也无法正常工作,就让他以指导员的身份去十八里派出所挂职去了,其实是为了让他换个环境,放松下来,散散心,望他能早日走出人生的低谷。

姚振华被点醒了,瞬间集中了精力,整个人都钻进了尸块案中,身临其境地研判案情去了。以至于会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根本听不进耳朵,看不进眼里。

两个组谈论之后,都拿出了应急方案,钱枫看后双手抱着脑袋现难受状。

因为两个组给出的谈论结论中,无论分析的案情还是侦查的方案都几乎是一样的。哎,看来英雄所见略同呀。

两组讨论的结论大概是这样的:

案子的性质,基本可以确定是命案。

11个小时内的侦查思路:第一,通过抛尸现场附近的监控倒查抛尸人,可能找到第一作案现场,进而可能抓获作案人;第二,抓紧物证检测,尽量在抛尸袋上提取出来指纹或者生物检材,然后进行比对;第三,发动网格民警,对可能的场所进行排查,再一并调查失踪人口;第四,调取从六个抛石现场到市区方向所有公共交通工具3个月内的监控录像,针对提黑色塑料袋的人,进行图像检索;第五,让法医尽快找出死亡原因,分尸工具类型等。

钱枫看完后,极度失望,痛苦抱头。两个组给出的查清楚性质的方法有两个问题:一是执行周期太长;二是容易引起市民恐慌。矛盾的对立面,一面要短时间内侦查清楚案件性质,另一面又要求只能小范围、秘密地侦查,确实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