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有娘家的孩子是个宝儿(1 / 2)

百里九一声响亮呼哨,海东青俯冲向下,衔住了那根轻飘飘的长箭,在空中转了一个圈,飞至白马近前,松口丢下,一声得意的鸣皋。

林诺雅愤愤地指着天上,破口大骂:“别得意,总有一天老子把你拔毛下锅,加点盐巴炖了喝汤!”

百里九知道她这是对自己敢怒不敢言,所以指桑骂槐,不由一声闷笑:“我家神勇将军可向来记仇,我都不敢招惹,让它三分,你以后可要小心了。”

林诺雅丝毫不以为意:“大不了我也养一只鹰,挑神骏而又漂亮的,放到琳琅阁让林妈妈帮我两日,锁在我一念堂廊下,看它还敢跟我记仇不?”

百里九立即明白过来,这女人小肚鸡肠,这是借着骂鹰冷嘲热讽自己的风流好色呢。

他又一声呼哨,自马背上拔地而起,像一只展翅雄鹰一般,腾空御风滑行几丈远,轻飘落地,

空中的海东青得到主子命令,俯冲而下,缓缓收拢了翅膀,落在百里九伸出的掌心之上。

一人一鹰,在草原碧波荡漾里傲然而立,气度凌云。

百里九缓步向着诺雅走过来,将端着海东青的手伸给她:“诺,给你。”

诺雅一怔:“给我做什么?”

“你索性一起帮忙了,我这只海东青简直没有一点雌性味道,太过彪悍,老是觉得自己是一只雄鹰。”

百里九向来毒舌,嘴巴不吃亏,立刻还击林诺雅,含沙射影。

林诺雅闹了一个乌龙,立刻毫不犹豫地反唇相讥:“原来九爷玩鹰,果真不是为了让它搏击长空,而是当作玩物。那你叫它神勇将军做什么?白白辜负了这样威风的名号。不如取个‘宠儿’、‘兮兮’一类的温柔名字,多赏心悦目,也符合九爷您的喜好。”

百里九第一次碰到嘴巴这样得理不饶人的女人,两人唇枪舌战,针尖对麦芒,自己竟然从中获取极大乐趣,乐此不疲。

他抱臂而站,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端坐马上的林诺雅。

“以前和安若兮一起打猎,她看到受伤的兔子抱在怀里心疼得梨花带雨,令九爷我心软得几乎滴出水来。那才真真的是冰做骨,水为肌的女人,惹人垂怜。你这女人可好,纯粹就是茹毛饮血的野人,看到我的神勇将军都想烤了,简直罪过。”

林诺雅不屑地瞥他一眼,居高临下,极有优越感:“喔,她这样悲天悯人,不去尼姑庵超度众生,跑到猎苑里来做什么?简直大煞风景。难不成是想度化你?还是专程来割肉饲鹰点化你家神勇将军的?”

百里九闻言有些得意:“非也非也,是九爷我将她度化了。”

“四处留情,惹一身的桃花风流债,这都是孽债。九爷,我劝你不要执迷不悟,对于女人还是多多放生为好,不要徒增罪孽。”诺雅玩笑道,却又有点一本正经。

百里九满不在乎:“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爷不屑于做那没有七情六欲的神仙,就好那乌烟瘴气的地狱,到地府里超度那些痴女怨妇,做个风流色鬼,岂不逍遥快活?”

诺雅一时嘴拙,败下阵来,再欲辩驳的时候,听远处顺风传来几声犬吠,凶狠霸道。裹夹着泡泡毫不畏惧的示威声传过来。

“ 泡泡,泡泡!”诺雅焦急地扬声大喊,哪里还有它的踪影。

她心里咯噔一声,难道泡泡有危险?二话不说,调转马头,一抖缰绳,循着犬吠声向着远处疾驰过去,恨不能肋生双翼。

“危险!”百里九听力自然比诺雅灵敏,依稀可以分辨得出,对方至少带了五条以上恶犬。他心里隐约猜出了对方的身份,赶紧施展“八步赶蝉”追随在诺雅马后而去,不忘一声呼哨,招呼海东青前去相助。

泡泡果真是遇到了危险,当诺雅驱马赶到近前的时候,泡泡已经被五六只小牛犊一样的恶犬包围,悍然不惧地左冲右突,灵活躲避着对方的群攻。

那几只恶犬体型庞大,不过应该是平素生活得过于安逸,所以全都腰肚滚圆,膘肥体壮,虽然凶悍,动作多少有点笨拙。

饶是如此,泡泡仍旧接连遭到攻击,身上多处负伤,却是悍然不惧,愈战愈勇。

那几只恶犬身后,几个全副武装的侍卫,骑在高头大马之上,簇拥着一位全身粉紫劲装的年轻妇人。

那妇人听到诺雅的马蹄声,脸上一片了然,二话不说,唇角冷冷一笑,从身后取过一把弯弓,瞄准诺雅,利落地搭弓引箭。

箭矢犹如流星一般,裹夹着劲风,向着林诺雅面门之处疾风而至。

诺雅大吃一惊,慌忙俯身侧闪躲避,原本觉得应该轻而易举,谁料还是高估了自己,手腕酸软,使不上气力,从马背之上滑落下来。

白马正跑得急,若是卷入马蹄之下,诺雅不死也要残了。妇人不禁无动于衷,面上还闪过一抹得意狠戾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