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我是萌娃小锦鲤1(1 / 2)

在上个世界, 周锦珩相信他和少年的情谊,一直苦苦等着少年的回首, 觉得自己等到海枯石烂时, 便能等到奇迹发生, 最后自然没有等到, 而是等到了一张写了小玫瑰和别人的请柬。

上面鲜红的大字深情地写着“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 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 居然还特么是民国式的复古婚礼。小玫瑰的名字在最显眼的地方, 就挨着“喜”字,字大得刺痛了他的眼, 让他泪流满面。

楼家的少爷和知名设计师的爱情,业内都有所耳闻, 首都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企业家都来了,纷纷穿着笔挺的衣服, 来献上最好的祝福, 蹭几杯喜酒喝。

在场宾客中, 唯有一个男人精神萎靡, 一双忧郁的桃花眼浸漫了悔恨,颓废的脸庞上胡子拉渣,西装也是皱巴巴的, 与现场格格不入。认识的人都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多打量了几眼, 沉思半刻,才将周家少爷跟面前这个不修边幅的醉汉挂上等号。

知道内情的,一时间唏嘘良久,心里不厚道地想让你风流大少爷作死呢,不然现在我们参加的就是你们三周年结婚纪念日了,你也不会这样凄凉地看着前任跟别人结婚,在人家喜庆的大好日子里,一副寻死觅活的嘴脸。可怜曾经的情场浪子、花花公子哟,这辈子就栽人家身上了吧

周家当家人看儿子那颓废样,自是恨铁不成钢,他先前和妻子,没把殷设计师放在眼里,甚至还想着等小两口结婚后,要好好敲打少年,让少年伺候好自家儿子,别仗着漂亮在外边沾花惹草,得做好贤内助的本分。

结果一转眼就被打脸了,自家儿子反而在外边沾花惹草,还把人惹毛了,说分手就分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这种彪悍飒爽如果不发生在自家儿子身上,周家父母是欣赏的。可惜就是发生在他们家宝贝儿子身上,他们才黑了脸。

尤其是少年也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需要对自家儿子委曲求全。人家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房车,虽然都是很便宜的基础款,但一个男人起步的物件都有了,完全可以自己闯荡,还需要巴着别人过活吗

而且人家行情好得很,光是挑谈恋爱的对象,都不是非他们儿子不可。倒是他们儿子才是真没用,爱惨了别人还管不住下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在婚礼现场,楼家大少的求婚词一出,众人的感触更深了。

“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