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皮里阳秋(1 / 2)

汉乡 孑与2 2565 字 26天前

第七十三章皮里阳秋

敝帚自珍是所有人的通病。

就像乞丐很担心别人觊觎他的残羹剩饭一般。

云琅当然知道这种心理的存在,因此,为了拔高这种错觉,他今天穿的非常华丽。

貂裘帽子,黑色的狐裘,小牛皮制作的软靴子,除过在帽子上镶嵌了两颗巨大的珍珠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

即便是这样,当他出现在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原本担心会被劫色的妇人们就不是很担心了。

尤其是云琅那张比她们要细腻白皙好多倍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温和笑意的时候,好多羌人妇人觉得来军营并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当然,前提是所有的汉人都是云琅这个模样!

严酷的自然环境让羌人基本上没有什么贞操观念,极端的时候,寂寞的旅人遇到孤独的羌人,为了不至于近亲繁衍,他们就会非常自然的在一起。

然后旅人离开,留下孩子,辛勤的羌人会把孩子当做自己的儿子照料大。

没人会说这个羌人丢失了什么颜面,只会觉得有一个健康孩子的羌人是一个幸运的人。

妇人进军营,那些男子们认为这是伤害到了他们的权力,这个权力在他们愿意的情况下可以分享,却不能用武力夺走,所以才会鼓噪不休。

一个贵公子坐在阳光底下,双手灵活的编织着毛衣,身边一大群妇人在围观,怎么看都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画面。

云琅却要忍耐这些人身上浓重的羊膻味,脸上还要继续微笑,这对他来说是一种酷刑。

眼光凌厉的何愁有如何会看不出云琅早就不耐烦了,在房顶肚皮都快要笑破了。

对这么一大群羌人妇人使用男色来增加信誉的可信度,也就云琅这种卑鄙的小人能干的出来。

不过啊,效果似乎很好……

老妪出去一趟之后,用石头砸的那些无聊的男人们头破血流,然后,男人们就觉得很无聊,也就一一散去了,只有一些老婆女儿比较漂亮的羌人依旧坚定的守着。

“就是这样!”

云琅笑着把手里刚刚开了一个头的毛衣递给了老妪,这样开了头的毛衣他已经送出去十余件了。

“大家一会呢,吃碗面,然后就回去,练习编织,等到大家手里的毛衣该收口,分片的时候再来找我,我继续教大家。

以后啊,这些毛衣我们都是要卖给西边的驼队,商贾,算是一个不算小的买卖,只要大家都学会了,总能赚到钱,赚到粮食的,以后也就不用辛苦的去草原上放牧。

毕竟啊,放牧太危险,咱们受降城周围的狼太多了,昨日还听说有冒险放牧的姐妹们被狼给叼走了,找到的时候,就剩下几块骨头……

妇人就该留在家里照顾孩子,现在能靠织毛衣赚到钱粮,以后就少去放牧,哪怕去种田,也比放牧安全。

每次听到有姐妹被狼叼走了,我的心啊,就跟针扎一样。

大家努力,争取早日学会编织,我们以后说不定会雇佣组织一个大大的驼队,把我们的货物卖到遥远的西域,听说,那里的人连衣服都没得穿,可怜啊……”

云琅的话,让很多深受饿狼侵扰的妇人珠泪涟涟,很多人对饿狼的恐惧是从娘胎里就有的。

这些话也是她们听到的唯一一次,有男人站在她们的立场上说的很有道理的话。

一碗碗热气腾腾的羊肉臊子面分发给了这里的妇人,妇人们就开始吃,当然也有舍不得吃的,在云琅再三劝诫下,才开始大口大口的开吃。

云琅也在吃,一边吃一边笑吟吟的跟妇人们解说羊肉臊子面的做法,还保证只要大家努力的编织毛衣,以后顿顿吃这样的羊肉臊子面都不是什么梦想。

当妇人们拿着云琅分发给她们的一套毛衣针在军营门口依依惜别的时候,蹲在房顶的何愁有愣愣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些妇人走进军营的时候,心中还有足以焚化天地的怒火,等到她们离开的时候,云琅已经成了她们最好的朋友,或许还他娘的是最值得爱恋的恋人。